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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高水平全面小康的意见
2020-03-30 16:43  


2020年3月2日)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推进“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再出发的起步之年,是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冲击等重大考验之年。统筹做好农村疫情防控和“三农”重点工作,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补上高水平全面小康“三农”发展短板,打牢农业农村现代化基础,具有特殊重要意义。

2020年“三农”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十三届六次、七次全会部署要求,切实增强“抗大疫、迎大考、越大关”的信心和决心,对标对表补短板,巩固成果抓提升,防疫发展两手抓,稳产保供促增收,着眼长远强基础,全面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确保农村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确保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迈出更加坚实步伐。

一、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

1.确保脱贫攻坚质量

进一步巩固提升“两不愁三保障”和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成果,开展脱贫攻坚问题大排查,建立问题台账,逐一整改销号。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总结深化“阳光扶贫”监管,强化对脱贫绩效、帮扶责任和资金项目的监管。

2.稳定脱贫攻坚政策

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坚持投入不减、力度不降、靶心不散、频道不换。对已摘帽退出的重点帮扶县区,深化“五方挂钩”帮扶,继续选派工作队。对重点片区和革命老区,继续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民生事业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对已脱贫省定经济薄弱村,继续明确帮扶责任,落实帮扶政策,注重增强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对已脱贫低收入人口,保持产业就业、扶贫小额信贷、“三保障”等政策稳定。对特殊困难群体,落实落细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保障政策,实现应保尽保。

3.持续深化产业就业扶贫

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增强经济薄弱地区发展后劲。注重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引领带动脱贫攻坚,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推进消费扶贫与电商扶贫深度融合,提升产业扶贫层次。科学布局镇村创业点,注重发展劳动密集型、生态友好型产业和到村到户增收项目。坚持“智志双扶”,激发内生动力。加强扶贫资产登记管理,健全运营机制和监管制度,持续发挥扶贫效益。

4.探索建立健全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

全面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创新做法和重要经验。持续深化开发式扶贫,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衔接,与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相促进,与保障性扶贫相结合,努力探索形成一套具有江苏特色的有效解决相对贫困、实现共同富裕的长效机制。研究制定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的意见,建立健全贫困监测预警、有效防止返贫、政策兜底保障与动态帮扶相结合等制度机制。积极开展试点试验,着力解决支出型贫困难题、统筹解决城乡贫困问题等,有效促进共同富裕。深化宿迁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

二、扎实补好农村民生短板

5.持续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

围绕全年新增完成10万户改善目标任务,严格“市负总责、县抓落实”工作责任,高质量落实政策集成、资金平衡、项目实施等工作,严禁增加乡镇、村债务负担。提升农房改善项目规划设计水平,保证住房条件改善后合理的生产半径、就业半径和服务半径。加强验收管理监督,确保新建社区达到美丽宜居乡村(特色田园乡村)建管水平。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农民进城入镇,鼓励已经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和农村住房,研究解决“空关房”“空心村”问题。全面完成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鼓励苏南、苏中地区结合实际推进农房改善。

6.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结合疫情防控,突出抓好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改厕和污水处理等重点工作,确保完成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完善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行政村全覆盖,有条件的地区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其他县(市、区)至少有1个乡镇开展试点,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普及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推进农村公共厕所建设管理。制定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意见和水污染物排放强制性地方标准,按县组织编制治理规划,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行动。开展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推进“美丽家园”建设。以县为单位推进被撤并乡镇集镇区整治。有条件的地方对农村人居环境公共设施维护进行补助,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监管平台,强化问题线索跟踪整改。以县为单位开展工作评估,完善激励机制。扩大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范围。

7.提升农村教育水平

完善乡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全面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建好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坚持公办为主解决好农民工随迁子女上学问题。加强农村儿童早期教育和学前教育机构建设。实施乡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确保工资收入水平高于同职级城镇教师,在教师培养、岗位设置、职称评定、住房保障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推进农村职业教育改革。

8.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推进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改造提升村卫生室。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推进具备条件的县建设妇幼保健院,建成80个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全面实施卫生人才强基工程,为农村新补充5000名医疗卫生人员。广泛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增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能力。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加强农村慢性病管理、健康促进工作,推进农村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实现标准化儿童预防接种门诊全覆盖,全面落实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推进远程医疗服务覆盖所有乡镇。

9.提升农村社会保障水平

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设区市统筹。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20元。推动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向门诊慢性病拓展,政策范围内最低报销比例提高到60%。支持发展居民医疗互助、商业健康保险等。积极推进苏中、苏北以设区市为单位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改造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和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探访制度。积极开展互助式养老,完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60元以上。新建200个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之家”。

10.提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深入实施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提升示范工程、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工程。开展文化进万家、戏曲进乡村、万场文化活动进乡村、优秀文艺作品巡演等活动。支持新华书店推进农村发行网点和乡镇实体书店建设。推进应急广播终端行政村全覆盖。依托广电有线网络推动智慧乡村建设。提高乡镇影院覆盖率,推进农村电影公益放映转型升级。加快乡村健身场所和多功能运动场建设。支持乡土文化骨干、基层文化名人、优秀群众文化团队发展。做好历史文化名镇(村)、传统村落等保护工作。以“庆丰收、迎小康”为主题办好农民丰收节。

三、确保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农民稳定就业

11.做好疫情防控稳产保供工作

稳定扩大农产品供给,强化生产、销售、收储等信息监测发布和供需对接,发展冷链物流、电商等新型流通方式,加强交通运输疏导,维护流通秩序正常化,防止脱销断档。加大财政补贴和金融支持,确保疫情防控和城乡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供给。

12.巩固提升粮食产能

强化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保持播种面积和产量基本稳定,提升产能、品质和效益,粮食总产稳定在700亿斤以上、优良食味水稻1300万亩以上。推进稻谷、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完成全国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省示范建设。新建高标准农田36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40万亩。

13.加快恢复生猪生产

把生猪生产纳入全省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落实生猪生产“省负总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强化县级抓落实主体责任。优化产业布局,推动生猪产业绿色发展,提升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推动用地、环评、信贷等政策落地,抓好清理取消的禁养区恢复畜禽养殖措施,支持新建和改扩建规模猪场,推进苏南、苏中、苏北区域产销联动,确保生猪养殖规模化率达80%,全年生猪存栏1044万头、出栏1800万头。引导生猪屠宰加工向养殖集中区转移。持续强化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支持家禽、牛羊等生产。

14.提升农民就业创业能力

全面落实财税金融等扶持政策,最大程度减少疫情影响。深入实施农民收入新增万元工程。落实援企稳岗政策,稳定劳动力转移规模。大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建立农民工常住地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制度,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兜牢农民工就业底线。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整治。根据国家部署,开展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试点。实施返乡创业能力提升行动,加强农村“双创”基地与“星创天地”建设,将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纳入一次性创业补贴范围。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引导推广“定向委培”模式,建设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培训小农户12万人。

四、扎实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15.开展农业农村现代化示范建设

落实部省共同推进江苏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合作框架协议,研究制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指标体系,选择有条件的市县开展试点示范,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典型经验和实现路径。研究编制“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

16.加快乡村产业融合发展

按照“产业结构优、质量效益高、经营主体强、技术装备精、路径模式新”的思路,重点发展8大千亿元级优势特色产业。市县因地制宜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建立县域高效特色优势产业培育清单。推动远洋渔船及船用装备更新、改造和升级。传承提升乡土特色产业,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科学布局农产品加工业,建设省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围绕核心技术、先进业态开展重大协同创新,培育壮大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推进“一站式”区域农业生产性服务综合平台、农村科技服务超市等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规模以上农业生产主体可追溯率达80%以上。强化标准引领,加强单品类区域公用品牌培育。落实农业及相关产业统计新的分类并加强统计核算。

17.强化科技装备支撑

实施种业自主创新工程,加强农业生物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关键技术研发。完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实施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加强智慧农机、设施农业和绿色环保农机装备与技术示范推广应用,完善优化农机购置补贴。启动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支持建设一批冷链物流基地,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邮政快递企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产地分拣包装、冷藏保鲜、仓储运输、初加工等设施,对其在农村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发挥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南京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创中心示范辐射作用,提升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现代农业科技园、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等各类园区建设水平。全面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加快江苏省农业农村大数据云平台建设,加快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在农业农村领域的应用。完善现代气象为农服务体系。

18.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制定实施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开展城乡融合试验区建设,扎实抓好宁锡常接合片区国家试验重点任务,强化先行先试、示范引领、观照全局,探索建立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19.推动城乡基础设施高水平互联互通

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确保通行政村双车道四级公路全覆盖。加快提升村内通组入户道路硬质化水平。完善农村客运和物流服务体系,实现镇村公交基本全覆盖。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任务,基本实现城乡区域供水“同水源、同管网、同水质、同服务”。加强农村地区电网改造升级,推进4G网络深度覆盖,宽带网络接入能力和速率基本达到城市同等水平。完善农村公共设施运维机制,应由政府承担的管护费用纳入政府预算。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参与农村小型工程建设和公共设施运维。

20.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

完成“千吨万人”水源地调查评估及保护区划定,推进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建立水质监测制度。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启动治理试点。加强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强化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全面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综合利用率达85%。研究制订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实行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常年禁捕。推动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规范养殖尾水排放口设置。建立耕地轮作休耕长效机制,苏南地区整体推进,苏中、苏北地区扩大规模。推进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推进生物农药和高效植保机械替代,开展千村万户百企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加快农膜、农药包装等回收利用。高标准建设250个省级绿色防控示范区。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体系向村级延伸,加快推进农村生态河道及生态小流域建设,高标准建成300条农村生态河道。推进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

21.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创新

推进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试点任务。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农村产权交易。完善宅基地管理政策意见,开展闲置农房盘活利用试点。基本完成农村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籍调查,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登记颁证率90%以上。依法依规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深化供销社、集体林权制度、农业水价、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等领域改革,推进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

五、夯实农村基层治理根基

22.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

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按国家要求开展县级试点和镇村示范。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推进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全面落实县乡共同管理,开展专职化管理试点,确保基本报酬不低于所在县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2倍。落实村“两委”成员县级联审常态化机制,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特别是乡镇党委书记。启动实施低收入村集体经济增收三年行动计划。

23.提升乡村治理服务效能

发挥县级“一线指挥部”作用,推行领导干部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包村制度。巩固乡镇为农服务的中心地位,推广江阴徐霞客镇“1+4”乡镇治理机制。全面加强村党群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建立到村挂牌长效机制,健全村级公共服务事项全程委托代理机制。通过以奖代补、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方式,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社区治理与服务。开展社区互助服务。健全农村小微权力监督制度,开展农村巡察,加强村干部审计监督,严肃查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

24.突出农村精神文明引领作用

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建好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逐步实现县(市、区)全覆盖。总结推广“马庄经验”,加大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等创建力度。加强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人物等先进典型选树,办好乡村道德讲堂。发挥村规民约和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等作用,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完善农村殡葬事业发展和设施布局规划,确保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实现乡镇全覆盖。

25.打牢乡村善治基础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做细“一村一法律顾问”等法律服务工作,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快“智慧调解”建设。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健全防范打击黑恶势力的长效机制。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深化乡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开展涉农信访排查,积极化解苗头问题和信访积案。落实市县领导干部定期下基层接访制度。加强各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提升农村网格化社会治理水平。实施法治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排查消除农村安全隐患。

26.推进乡村公共空间治理

推广宿迁市、邳州市乡村公共空间治理有益经验,重点清查被强占、侵占的集体资产资源,清理规范不合理或显失公平的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合同和经营行为,厘清各类资产产权关系,建立乡村公共空间治理体系。注重培育农民的公共意识、主体意识,鼓励引导农民参与治理全过程。探索建立道路、水体两侧土地资源由行业管理部门与村组共同管护或委托代管模式。

六、强化“三农”发展保障措施

27.全面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

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和我省实施办法,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落到实处。坚持久久为功、重抓落实,持续打好脱贫攻坚、农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文明提升“四场硬仗”,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十项工程”。强化各级党委农村工作机构建设,充实基层“三农”工作力量,选拔重用经受农村锻炼、实绩突出的“三农”干部。发挥妇联、共青团、关工委等组织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

28.组织实施一批“三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

围绕重点主体、重点园区、重要品牌、重要平台和重要支撑,整合资源要素,加大“三农”投资项目和工程化建设力度。强化各级政府“三农”投入责任,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农业农村倾斜,省级更多采用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方式,激励地方政府加大投入,确保财政投入与补上“三农”短板的任务相适应。地方政府要在一般债券支出中安排一定规模,以及在专项债务限额内有序扩大专项债券,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全面落实中央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管理规定,提高对农业农村的投入比例。建立乡村振兴基金,撬动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更多投入乡村振兴。强化对“三农”信贷的政策正向激励,给予低成本资金支持。加快健全农业担保体系,整合省级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扩大支农小额贷款额度,落实涉农贷款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农业保险管理体制和经营模式。

29.强化乡村发展用地保障

坚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积极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进一步优化城镇村空间布局,因地制宜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统筹增量存量规划空间,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用于保障农村产业发展用地。通过村庄整治、土地整理等方式节余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发展乡村产业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优先用于保障农业农村发展。市县每年单列不低于5%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保障设施农业用地需求,严禁以设施农业用地为名从事非农建设,出台我省设施农用地管理的实施办法。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鼓励省农垦集团等省属企业积极参与,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整体开展农用地、建设用地整理和生态保护修复。鼓励农业生产和村庄建设等用地复合利用。推进乡村建设用地审批“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入股、租赁等方式发展乡村产业。

30.建立健全乡村人才振兴机制

制定出台乡村人才振兴政策意见。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科技人员选派计划和“苏北计划”。深入实施乡土人才“三带”行动计划,全面开展职称评价工作。实施“新农菁英”培育发展计划,培育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等3000名以上。动员引导城市科技工作者、工程师、规划师、建筑师下乡服务。强化县级统筹域内农村人才使用和培养,城市中小学教师、医生晋升高级职称前,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农村基层工作服务经历。

31.全面强化“三农”政策落实

全面梳理近年来“三农”有关政策,组织开展政策落实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大调查,为“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编制奠定基础。对政策落实不到位、任务完成不靠实的,形成问题清单,督促相关地区和部门抓好整改。

32.建立考核激励机制

按照《江苏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暂行办法》,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与运用。组织开展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加大重点工作督查指导,推动乡村振兴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建立乡村振兴激励机制,按规定对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33.加强宣传与舆论引导

系统总结宣传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领域的巨大成就和典型经验。聚焦农村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生猪保供、农民工就业、民生保障等重点热点问题,加强舆情引导,增强正能量。宣传基层先进经验和典型,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三农”发展的浓烈氛围。

(此件公开发布)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2020年3月2日印发

原文链接:http://nynct.jiangsu.gov.cn/art/2020/3/23/art_51444_90201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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